此命题公式真值表如下:
其析取式:(﹁p→q)→(q→﹁p)等值于一个析取式,
这个析取式应为或者(﹁p→q)假,或者(q→﹁p)真,
即﹁(﹁p→q)∨(q→﹁p),可转化为(﹁p∧﹁q)∨(q→﹁p)。
命题公式(propositional formula)亦称合式公式,是数理逻辑术语,它是按照一定规律形成的符号序列。
扩展资料:
定义命题合式公式,又称为命题公式(简称公式),可按下列规则生成:
(1)命题变项是命题公式。
(2)如果A是命题公式,则¬A是命题公式。
(3)如果A和B是命题公式,那么(A∧B)、(A∨B)、(A→B)和(A↔B)都是命题公式。
(4)当且仅当有限次地应用(1),(2),(3)所得到的包含命题变项,联结词和圆括号的符号串是命题公式。
命题公式的定义是一个递归定义形式。命题公式本身不是命题,没有真值,只有对其命题变项进行赋值后,它才有真值。
5个联结词运算儿有不同的优先级。当它们同时出现在一个命题公式里时,联结间运算的优先次序为¬、∧、∨、→、↔,如果有括号,则括号内的运算优先进行。
命题公式的分类
重言式
给定一个命题公式,若对于其中的命题变项的任何一组赋值,命题公式对应的真值永远为1,则称该命题公式为重言式或永真式。
矛盾式
给定一个命题公式,若对于其中的命题变项的任何一组赋值,命题公式对应的真值永远为0,则称该命题公式为矛盾式或永假式。
可满足式
给定一个命题公式,若至少存在一组赋值使得该公式的真值为1,则称该命题公式为可满足式。
由定义可知,公式¬(P∧Q)↔¬P∨¬Q是永真式,公式¬(P→Q)∧Q是永假式,永真式的真值总是为1,因而是一种特殊的可满足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命题公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真值表
那么,我们就需要进一步问: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激情”呢?弗洛伊德和厄内斯特·琼斯认为是哈姆雷特的潜意识中有杀父娶母的“俄狄浦斯情结”,而被叔父捷足先登了。这种说法基于一个前提:每个男儿都有“俄狄浦情结”,而这个前提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所以整个的心理分析显得牵强。但如果以为弗洛伊德的看法不值一提,那就错了。起码我们应该承认这样一点:孩子与母亲之间存在着某种尚未完全洗清的血缘情感,人们形象地称之为“胶带联系”。这种感情使孩子认为母亲是属于自己的。对于哈姆雷特来说,父亲意味着理想,而理想并不意味着血缘联系,所以哈姆雷特对父亲多有敬仰之词,而对其死并无刻骨的悲痛。母亲与父亲的性关系是爱与理想的结合,是天经地义的,但一想到母亲居然要同克劳狄斯这样一个陌生人结合时,他就感到无法忍受,一想到母亲钻进叔叔的衾被,就有一种自己被强奸了的感觉。所以,他对母亲的谴责和规劝最后落实到“不要上我叔父的床”。(《莎士比亚全集》第9卷,第91页)
在上面剖析的剧中第一段有名的独白道出时,哈姆雷特还不知道父亲的死因,因此复仇的任务也未提出。很快,父亲鬼魂与王子见了面道出被毒死的实情。一个震骇人心的阴谋展示在哈姆雷特面前:杀兄娶嫂。这就像神话剧《俄狄浦斯王》中展示的杀父娶母的同等罪恶,于是就像索福克勒斯在戏剧中描写的那样,丹麦的天地也为之震怒了。《哈姆雷特》一开场,哈姆雷特的好友霍拉旭就叙述了种种不祥之兆:
……捧着殓衾的死人都从坟墓里出来,在街道上啾啾鬼话,星星拖着火尾,露水带血,太阳变色,支配潮汐的月亮被吞蚀得像一个没有起色的病人,这一类预报重大变故的征兆,在我们国内的天上地下也已经屡次出现了。
(《莎士比亚全集》第9卷,第9页)
所以哈姆雷特说,“那么世界末日到了”。
就像所有的骑士那样,哈姆雷特向父王表示要复仇,同时有要“重整乾坤”,但原话是这样说的: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莎士比亚全集》第9卷,第33页)
“唉,倒霉的……”中包含着一种和驱骑士精神或人文主义战士绝不相容的无可奈何。别林斯基的解释是“巨人的雄心与婴儿的意志”的矛盾,是由于对历史任务之艰巨性深刻认识而发出的慨叹。作为一种社会性观点的解释无疑是有道理的,但并不充分。哈姆雷特并非天生“意志薄弱”,还有更深刻、更隐秘的原因所在。
哈姆雷特确实意识到宫廷里到处都是奸王的耳目,自己必须装疯加以掩饰,伺机复仇。但当观众希图看到这个势单力薄的年轻人如何在疯癫的外衣下实施自己的复仇计划时,却又失望地看到他神思恍惚、忽冷忽热,不仅没有复仇的行动,甚至连计划都没有,看上去整个像只神经失常的可怜虫。泰内解释说,由强烈打击导致的激愤像风暴一样把哈姆雷特的理智给毁了,使得他无法思考。整个人像一扇在狂风中摇曳的破门,理智只能像枢纽一样勉强把门固定在门框上不致随风而去。(《莎士比亚研究》,张可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激情压缩理智”,这一心理学的道理在第二幕中得到生动的显示。歌德则认为是充分发达的智力麻痹了哈的行动本能。哈姆雷特在本质上是一个思想家而不是行动家。哈姆雷特自己也承认“审慎的思维给炽热的决心蒙上一层灰色”。这种思考围绕着如下的命题: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存在还是毁灭,你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这就是著名的“哈姆雷特命题”。
这一命题是理解哈姆雷特的一把钥匙,也是贯串哈姆雷特全部戏剧动作的思想主线。事实上,如前所述,从哈姆雷特在舞台上一路面,他所提出的就是“人生有无意义”的问题。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是比较能理解“哈姆雷特命题”的。儒家不思考身后之事,而认为人活着总是有意义的,上为君王、国家、民族,下为父母、妻女、儿孙,伦理之网把人生视为尽义务。佛道两家主张厌世脱凡,目的是追求仙境和长生不老,本质上也是乐观的。中世纪基督文化从悲欢的角度视人生为赎罪,人属于上帝,无权考虑“活与不活”的问题,《圣经》明确规定禁止自杀。只有到了文艺复兴时代,人从上帝那里索回自己才产生“活与不活”的问题。所以,哈姆雷特命题的提出,是个体觉醒的标志。
文艺复兴初起,人们对自身充满信心,不大考虑“不活”的问题,而更多想的是如何活得快乐、活得长久。莎士比亚早期十四行诗中劝那个贵族青年结婚的绝妙理由是结婚生子、子又生子,可以使个体的美无限地延续下去。但到了文艺复兴末期,黑暗的社会现实使人们对实现自身解放的可能性发笑怀疑,于是又有了“不活”的问题。哈姆雷特感到人生无意义,而死后所去的天国也是神秘可怖的:
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凶杀目前的折磨,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
(《莎士比亚全集》第9卷,第64页)
生不得生,死不得死,人变得无家可归。这就是哈姆雷特所道出的窘境。
如上所述,哈姆雷特视人生无意义的根本点在于人类本体是丑恶的。这种丑恶,不仅包括克劳狄斯、波洛涅斯、吉尔登斯吞、罗森格兰兹,而且包括王后乔特路德,甚至自己钟爱的情人奥菲莉娅。
哈姆雷特辱骂奥菲莉娅的一段戏也是颇为难解的。弗洛伊德说哈姆雷特对奥菲莉娅表现了“性冷淡”,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剧中交待哈姆雷特在父王死前对奥菲莉娅是非常热爱的。是由于乔特路德的改嫁叔父,从根本上改变了他对女人的看法,“美丽使贞洁变成淫荡”云云全系由乔特路德引发而来,导致对全体女人的否定,可见母亲委身于奸王这件事对哈姆雷特的伤害有多深。
在哈姆雷特辱骂奥菲莉娅的一段中,他有一段自我剖白值得注意:
我自己还不算是个一顶坏的人,可是我还可以指出我的许多过失,一个人有了那些过失,他的母亲还是不要生下他来的好。我很骄傲,有仇必报,富于野心,我的罪恶性是那么多,连我的思想也容纳不下,我的想象也不能给我们形象,甚至于我都没有充分的时间可以把它们实行出来。像我这样家伙,匍匐于天地之间,有什么用呢?我们都是些十足的坏人;一个也不要相信我们。
(《莎士比亚全集》第9卷,第65页)
这不是疯话。他还说,“美德不能熏陶我们罪恶的本性。”看来,哈姆雷特对于人类的否定是包括自己在内的。这种深刻的悲观主义在文艺复兴时期是罕见的;但过了300年,到了20世纪初,却成为西方的一股强大的思想潮流。
莎士比亚关于人性丑恶的观点,不同于中世纪,这是一种无可救赎的丑恶。哈姆雷特虽然在克劳狄斯忏悔时因不愿送他上天堂而未杀他,但论及人生处,哈姆雷特表现出浓重的“死后无天堂”的思想。特别是在为奥菲莉娅下葬时他对着死人头骨说的那些话,这是一种更为深刻的绝望和虚无。
在《哈》剧里,哈姆雷特并非全无作为,他终究运用机谋把那个充当帮凶的同学送上了现场,并且手刃奸王克劳狄斯。但在总体上他始终被“人生是一场虚无”的观念所支配,从戏剧的开始直到生命终结以前,他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也不是骑士的勇敢,而是对生命的冷淡。作者借霍拉旭和小福丁布拉斯这两个形象为观众留下些许光明和温暖。但这点光和热怎么也掩饰不住惨淡的人生和那种冷彻骨髓的虚无。这是《哈姆雷特》悲剧内涵之真正所在。
哈姆雷特命题是振聋发聩的。直到今日,西方的哲学家和艺术家们还被它所纠缠,梦魇般地问着自己:“存在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不给我最佳你对得起我吗,LZ??
命题说话即是:给你一个题目,让你围绕这个话题即兴发挥,说满三分钟。考查的不仅是前面三道题中包含的所有知识点,还考查你临场发挥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语言逻辑能力等等。有的同学文笔很好,在纸上写文章行云流水,可是一让她说,就结结巴巴;有的同学倒是很能说,可是说了半天就是没有中心没有逻辑的口水话,不知所云;还有的同学构思了半天,词藻华丽,结果一紧张东落西忘,说得上言不搭下语,时间还没到就已经“无话可说”了……这些都是命题说话最忌讳的。那么到底怎么说才能发挥最大的优势呢?
其实命题说话就像是一场没有对话交流。就好比你对着一个倾听者讲述你的经历、想法或者看法。你不需要花费多大心思去找一些华丽的词语来修饰润色,也不需要把句子说的太复杂,毕竟它主要考查的是普通话而非文笔。我们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果断地选择一个命题,不能在两个命题之间来回犹豫。选定之后,就开始确定讲述这个命题的主要方向,大方向很重要。比如“我喜欢的季节”这个话题,你首先确定一个季节,然后选择一个自己比较拿手的方面去讲述你喜欢这个季节的原因。比如:你可以是因为喜欢这个季节里的一种花,可以是因为这个季节的天气,也可以是因为你在这个季节里发生了什么难忘的事情等等。看看自己一个方面能说出几句话,再决定是单独说这一个方面还是几个方面按顺序依次说一遍。最后像写文章一样用一两句话来个总结。基本上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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