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诈骗话术(算命骗术和诈术有哪些话)

网络算命 诈骗,话术一套又一套

因为算命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就算命术而言,它是古代人民经过多年实践总结而成的智慧结晶,理论系统复杂深奥,一般人穷一生之努力未必能参透十之五六,可现在社会上一些“大师”不单止认为自己参悟了,还爱发明创造,标新立异发明出新的算命学术。

千百年来那些后世公认的命理大师们也只是在原理论上加以阐释而已,未至标新立异发明创造,由此可见古典理论有其严谨合理性以及发明创造新理论绝非易事。可是“发明创造”这事儿对于现在的一些“大师”来说犹如吃生菜一样容易,短短十余年间,新发明的算命术比比皆是。

网络占卜的危害

“9.9元测运势,19.9元测感情,199元改运”。如今在网络平台上,塔罗牌占卜、星盘分析、AI云算命等各类算命广告屡见不鲜,用话术“套路”用户、诱导消费。不仅如此,有些商家和个人为了牟取私利,不惜精心设计包装陷阱圈套,甚至采取欺诈等方式,诱导用户一步步陷落其中、支付金钱。

类似行为,借助网络平台贩卖焦虑,宣扬迷信思想,既涉嫌诈骗牟取暴利,又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危害不可小视。如果任由其潜滋暗长,势必会破坏网络生态、污染社会风气,影响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在全社会涵养科学理性的精神。

典型诈骗术有“神医”治病骗术、电信诈骗术、微信“帮砍价”骗术、上门“服务”骗术、集资诈骗术,等等。

一、“神医”治病骗术

这种骗术主要针对相信迷信的老人,并抓住绝大多数老人关爱子女的心理进行诈骗。骗子有时会事先踩点或在暗中观察老人情绪,甚至化装成尼姑、和尚,给老人看面相、算命、诊病,让老人上钩,骗取钱财。“神医秘方”和“消灾法术”都是编造的谎言,老人如遇此情况,不应介入,如被骗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二、电信诈骗术

预防电信诈骗,老人一定要擦亮眼睛,认清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接到陌生电话不要轻信,绝不透露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更不要轻易转账汇款。若受到恐吓或有疑问,及时向警方求助。

三、微信“帮砍价”骗术

老人要对朋友圈发布的砍价赢大奖之类的营销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易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敏感的个人信息更要谨慎填写,以免泄露信息,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四、上门“服务”骗术

这类上门诈骗盗窃的犯罪行为,多以两人合伙作案,且多选择独自在家的老人为实施犯罪的对象。老人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不能确认上门服务人员的身份,最好和物业部门或相关部门联系,同时看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被盗。

五、集资诈骗术

近期,各类金融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很多不法分子把老人当作诈骗对象,抓住老人金融理财等专业知识相对匮乏的弱点进行诈骗。市老龄办等部门提醒,老人要多学习一些投资、金融知识,通过正规渠道让资金有效增值,同时保障资金安全。

扩展资料:

经典诈骗话术:

1、“我帮你把电话转接到公安机关”。

2、“你可以拨打114,核实一下我的电话号码”。

3、“这个案件是保密的,绝不能跟任何人提起”。

4、“把全部财产转移到公安机关安全账户”。

5、“你登录一个网址,就能看到自己通缉令”。

据悉,北京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已经开通96110反诈骗专线,用于对正在被骗的事主进行提示提醒,以及回访使用。市民发现诈骗线索可通过“北京反诈”微信公众号、96110向警方提供。

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八字、占星、紫微斗数、塔罗牌等算命方式也通过新形式接近网友。一些微商还把网络算命作为引流的手段。据媒体报道,“网络算命”要价颇高,还有价值不菲的“消灾物品”,网友要当心被“割韭菜”。(11月12日《工人日报》)

互联网的发展,给算命行业提供了新的“机遇”,现在,形形色色的“算命大师”也上网玩起了高科技、智能化,靠远程咨询、软件看相等手段替人求财问媒、祈福消灾。网络算命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含了很多种行为,比如,给孩子或企业取名,选择结婚日期、建房日期等,并未被法律所明确禁止,可以归入信息咨询的范畴。但也有不少行为明显带有封建迷信色彩,充斥着各种话术和套路,涉嫌诈骗、强制消费,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权益,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

有关网络算命,有很多法律疑问待解——网络算命算不算封建迷信活动?网络算命的哪些行为属于封建迷信活动?网络算命的法律边界、底线在哪里?网络算命算不算一种经营行为,从业者是否应取得规范的市场主体资格、履行相关义务?对网络算命行为,该如何界定其法律性质?等等。

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与网络算命行为可能有“交集”。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行为之一的,处拘留、罚款等处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等内容的信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信息。

但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判定具体的网络算命行为时还是显得有些笼统、模糊,缺少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制约性。在算命行为迁居网络且愈发活跃的当下,相关法律应该要能清晰解答上述有关网络算命的法律疑问,能有效调整网络算命的行为或关系,并及时把网络算命从边缘地带拉到法律和监管的聚光灯下。

鉴于网络算命这一行业已经颇具规模,交易数量大,涉及众多从业者,存在很多法律边缘行为甚至是侵权行为,立法部门以及监管部门应该引起重视,给网络算命算一算“法律命”。推动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把网络算命明确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界定网络算命的法律属性、行为属性,划出网络算命的边界和禁区,规定网络算命行为的触线法律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才能更好规范网络算命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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